《安全生产法》第九十四条规定:电工、焊工、高空作业工、制冷工等人员,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,经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考核合格后,取得国家统一的特种作业人员证后才可以进行相应的工作,从2018年开始对于无证上岗的人员除了在经济上进行2万元以下的罚款外,还将处以7—15天的行政拘留。
西昌蓝鼎根据《安全生产法》的规定,由人力行政部联系落实安监局培训考试时间和需要的相关资料。生产部根据工作需要,安排周福参加换证学习,安排廖相涵参加培训学习,为岗位调整做准备。
5月11日起,周福和廖相涵开始参加为期7议案的集中培训,本次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主要电气操作规程、工作票制度、工作许可制度、工作监护制度、工作间断转移终结制度、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、电气检修安全规程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、正确使用电工仪器仪表、电气设备防雷措施、触电急救常识等。
通过7天的培训,5月18日周福和廖相涵参加了四川省安监局统一组织的电工安全考试,两人均顺利通过了考试。
通讯员:周福